您现在的位置: 孝感工业学校 >> 纪检监察 >> 工作动态 >> 纪检监察正文
  • 孝感市工业学校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
  • 作者:佚名    纪检监察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851    更新时间:2017/5/31
  •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孝感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根据市委(孝发[2014]15号)文件、市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的

    1.努力构建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促进学校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各项工作依法依规。

    二、总体要求

    2.学校党委及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学校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学校纪委要始终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三、党委主体责任

    (一)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3.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要求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督促各职能科室和各党支部充分履职、层层落实责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以及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交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现象发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案件。

    5.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传统,驰而不息纠正 “四风”,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75条要求和市教育局《关于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促跨越的决定》66条规定,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为官不为”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6.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 -2017年工作计划》。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不断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7.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履行职责。学校党委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办案职责,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要求,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8.加强研究部署。根据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部署和安排。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9.廉政状况清楚。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全面掌握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了解其他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状况。

    10.支持纪检工作。主动协调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保证其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做到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1.重视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带头讲廉政党课。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12.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不断加大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履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采取约谈、提醒告诫、责令整改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

    13.严格廉洁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加强对亲属、分管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分管领导责任。

    14.落实分管职责。协助学校党委及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落实。

    15.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积极参与年终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平常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要及时揭露,支持查处。

    16.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75条具体要求和市教育局66条规定,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教育管理好亲属和分管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四、纪委监督责任

    17.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向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建议,分解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任务落实。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

    18.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及其它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因工作失职、监督不力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19.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查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20.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认真执行市纪委对全市党员干部提出的“十个严禁”。定期开展对党内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21.加强检查指导。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招生行为、收费行为、师德行为、干部任用、落实国家惠民政策的再监督再检查。按照“记录到位、转交到位、查处到位、回复到位、督办到位、责任到位”的“六个到位”工作要求,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及时办理并反馈处理意见。加强对学校各科室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的督促、指导。

    22.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件和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对于学校发生的违纪违法等重大情况,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23.强化廉政教育。积极协助党委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法规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活动,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坚守纪律规矩“底线”。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推进措施

    24.落实专题会议制度。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25.落实责任分解制度。学校党委每年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逐条落实到各党支部,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

    26.落实分头推进制度。学校党委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所在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推动责任落实。

    27.落实工作约谈制度。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1次班子成员,纪委书记每年至少约谈1次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约谈,了解掌握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28.落实督导检查制度。要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督查重点,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年终考核范畴,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29.落实任职谈话制度。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或纪委书记对新任中层干部及时进行任职谈话,明确提出落实“两个责任”和廉洁自律的要求。

    30.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年终工作考评和责任制考核,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

    31.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学校党委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情况。同时,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纪检领导在每年12月底前,要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党组和驻政协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

    32.落实专项报告制度。学校纪委每年向市纪委报告1次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班子其它成员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3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风”问题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不查处不报告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件:1.孝感市工业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孝感市工业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孝感工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

    责任内容

    一、领导责任

    1.实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每半年汇报一次情况,召开专题会议,推进部署落实。

    4.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和职能科室。

    5.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6.认真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向市委和纪检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教育责任

    7.将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纳入干部教师学习培训内容。

    8.坚持抓早抓小教育机制,对干部教师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

    三、管理责任

    9.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加大对选人用人行为监管,树立正确选任导向。

    10.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制定措施、推进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化政风行风建设。

    11.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落实力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12.制订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

    四、检查考核责任

    13.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做到有纪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和结果运用。

    14.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监督投诉渠道。

    五、保障责任

    15.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组织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并提供必要保障。

    六、示范责任

    16.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廉洁从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模范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政的带头作用。

    17.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孝感工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个人

    责任内容

     

     

     

    一、领导责任

    1.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直接主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听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4.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和职能科室。

    5.每年向市委组织部和纪检组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二、教育责任

    6.把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和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每年要带头讲一次廉政党课。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

    三、管理责任

    7.准确把握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学校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指出。

    8.认真落实工作约谈制度,每年至少约谈1次学校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负责人,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9.认真开展述职述廉,接受民主测评。

    四、检查责任

    10.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五、考核责任

    11.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六、保障责任

    12.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组织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并提供必要保障。

    13.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认真签批和处理信访举报,主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七、示范责任

    14.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75条具体要求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模范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政的带头作用。

    15.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6.严格要求自己、管好家属、亲属和分管工作人员。

     

    孝感工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个人

    责任内容

    共性责任

    个性责任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杨 伟 桥

    一、领导责任

    1.协助学校领导班子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把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落实。

    3.每年底向党委汇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二、教育责任

    4.把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分管科室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

    三、管理责任

    5.每半年要至少听取1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问题。对分管范围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

    6.每年至少在分管范围内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汇报,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四、示范责任

    7.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75条具体要求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8.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9.坚持以身作则,认真开展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0教育管理好家属、亲属和分管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五、检查责任

    11.督促检查分管的党办、纪检、工会、财务、总务、物业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进行权力清理,促进权力运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12.检查指导党办、纪检、工会财务、总务、物业中心履行监管职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党纪教育;发挥教代会和工会委员会作用,积极推行民主治校。规范财务管理,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和“先审计、后付款”规定。

    13.加强工会经费管理,落实好教职工福利,规范工会会费支出。

    14.加强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并严格执行学校预算,积极推进学校“三公”经费公开。

    六、考核责任

    15.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干部任用考核机制,加强党员、干部的管理。

    党委委员

    副 校 长

    嵇 培 勇

    五、检查责任

    11.督促检查分管的校办、学工处、教务处、各专业教研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进行权力清理,促进权力运行阳光操作、严肃财经纪律、公开透明。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12.检查指导校办、学工处、教务处、各专业教研室履行监管职能,转变服务方式,推进政务、校务公开、阳光招生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和审核监督检查,确保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和惠民政策的落实。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提高技能培养质量。

    13.切实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不违规发放津补贴。

    14.坚持学校选人用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等工作上的公平公正。

     

     孝感工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个人

    责任内容

    共性责任

    个性责任

    党  办

    主  任

    一、领导责任

    1.在分管领导指导下,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每半年至少向分管领导汇报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每年底,以书面形式向分管领导和学校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二、教育责任

    4.把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和主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

    三、管理责任

    5.对管理科室、管理业务内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预防、早提醒、早纠正。

    6.及时纠正管理科室、管理业务内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分管领导汇报,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7.积极开展权力清理,查找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检查责任

    8.加强对职责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

    五、示范责任

    9.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75条具体要求以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0.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1.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六、落实责任

    12.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和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指导和督促检查。

    1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干部任用考核工作纪律,严格评先评优标准、程序。认真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规定要求。

    14.做好信访接待、转办和回复工作。

    15.严格按规定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

    校  办

    主  任

    六、落实责任

    12.积极推进职责内的政务、事务公开,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和“三简一短”要求,切实抓好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科室考核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13.严格按规定制定学校工资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严禁违规发放工资和津补贴。

    14.坚持学校选人用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等工作上的公平公正。

    15.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检查和管理,努力提高行政工作效能,促进师德师风建设。

    16.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和依法治校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办学。

    工  会

    副主席

    六、落实责任

    12.充分发挥教代会和工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行民主治校和民主管理。

    13.按照规定,加强学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门面出租等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14.规范工会会费的使用和管理。

    15.关心慰问老干部、老职工,按照规定落实教职工福利,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增强凝聚力。

    财务科

    科  长

    六、落实责任

    12.加强财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审核各项财务凭证,坚持“两真、八有、六到位”,规范财务管理。

    13.坚持收费公示和“一符、二线、三到位”。严格进行财务预决算,把好财务收支审核关,控制各项资金支出。对资金使用、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

    总务科

    科  长

    物业中

    心主任

    六、落实责任

    12. 规范学校后勤管理制度,加强工作监管。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积极推行主动服务、限时服务、优质高效服务,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13.加强对学校门面、后勤实体、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和维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严格坚持“先审计、后付款”规定。

    14.加强校舍和学校后勤资产的管理,坚持合理调配使用,厉行节约。

    学工处

    主  任

    学生科

    科  长

    团  委

    书  记

    保卫科

    科  长

    招生办

    主  任

    六、落实责任

    12.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做到信息真实、准确。严格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坚持公平公开,管理规范。

    13.加强班主任管理和班主任津贴的审核发放,严格评先评优标准和程序。

    14.加强团员的思想教育和学生文化活动的开展,严格按规定收缴、使用和管理团费。

    15.认真制定和落实学校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门卫值班、校园巡查和安全监督检查,抓好安全管理承诺,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学校封闭管理,强化学生安全和法纪教育,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16.推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收费。

    教务处

    主  任

    就业办

    主  任

    培训科

    科  长

    六、落实责任

    12.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加强教育教学监管,提高学生技能培养质量,规范办学行为。

    1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师德师风行为。

    14.严格按规定选用教材,购置教学、实训设备设施。

    15.坚持不违规发放教辅资料,教师不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16.加强校企合作,提供优质实习、就业服务,保障学生实习、就业安全。

     

    孝感工校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

    责任内容

     

     

    一、组织协调

    1.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向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建议,分解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任务落实。

    2.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协调解决反腐工作重大事项。

    二、查办案件

    3.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件和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

    4.建立健全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对于学校发生的违纪违法等重大情况,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5.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三、作风建设

    6.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7.督促相关职能科室抓好作风建设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四、监督检查

    8.定期开展对党内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党委及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五、执纪问责

    9.建立健全问责追责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表彰、奖励提拔相挂钩。

    六、自身建设

    10. 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1.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75条具体要求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3.严格要求自己,管好家属、亲属、分管工作人员。

    14.每半年向纪检组报告1次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

     

  • 上一个纪检监察:
  • 下一个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