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单位党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好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准备工作,驻政协机关纪检组拟于近期到各单位开展调研。
一、调研单位
市政协机关、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工业学校、市生物工程学校、孝感高中、航天中学
二、时间安排
10月31日—11月15日,具体时间与各单位商定。市政协机关、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调研时间不少于两天,市工业学校、市生物工程学校、孝感高中、航天中学不少于一天。
三、调研内容
1.党组(党委)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组(党委)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情况;
2.党组(党委)维护党的政治纪律,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情况;
3.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及“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落实情况;
4.党务、政务公开情况;
5.贯彻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具体规定”等情况;
6.履职尽责情况;
7.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8.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情况,尤其是纪检派驻机构改革后,驻在部门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作用发挥情况;
9.对纪检派驻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四、调研方式
1.听取情况。听取前三季度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个别谈话。听取谈话对象对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本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重点了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班子成员廉政从政方面存在问题及线索。
谈话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副县级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3.查阅资料。查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方面的资料。
4.现场检查。抽查一两个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方面的工作情况,了解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5.意见反馈。对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向党组(党委)主要领导人进行反馈,对问题反映突出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比较具体的,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驻政协机关纪检组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