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6日,湖北省教育厅发文,确定了全省首批39所“依法治校示范校”,我校荣列其中。
这一创建活动由湖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旨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依法治校理念,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办学活动,尊重、保护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06年12月启动之初,省教育厅在全省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中确定了47所学校为“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第一批试点学校,其中中职学校包括我校在内共4所。去年11月,省教育厅对创建申报的试点学校按照“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标准进行了验收评估,并对社会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最终确定了39所示范学校,我校以扎实的工作基础赢得评估领导和专家好评,通过验收。 (校办: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