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孝感工业学校 >> 学生组织 >> 社团组织 >> 学生组织正文
  《星星雨》文学社章程    
《星星雨》文学社章程
作者:admin    学生组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8    【字体:
 

    第一条:为了壮大文学社的力量,增强凝聚力,提高会员写作能力和文学修养,保证文学生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文学社是全校文学爱好者的组织,它以“团结文学爱好者,提高会员写作能力和文学鉴赏能力,丰富和弘扬校园文化,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在遵守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文化活动。
    第三条:凡认可并遵守《文学社章程》,爱好文学且有志于业余创作的我校学生,均可向文学社提出申请,经团委和文学社批准后,即可加入这一组织。
    第四条:凡文学社会员均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向文学社书面申请,负责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五条:文学社采取“以文会友、学思结合、共同奋进”的组织形式发展会员横向联系,以丰富多彩的具体实践活动来体验生活,扩展视野,交流经验,增进友谊,共探文学社发展和人生发展之路。
    第六条:文学社会员均享有如下权利并同时履行如下义务:
    1、有参与本社所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向文学社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所有会员在搞好学习的前提下,有参与组稿、改稿和审稿及文学社一切活动的权利。
    4、遵守发令法规、校纪校规。不得有损害社会、学校和文学社利益的言行;
    5、会员必须交纳文学社规定的会费,逾期不交者作自动推出处理;
    6、所有会员每星期须交作品一篇以上;
    7、自加入本社之日起,所有会员必须善始善终、群策群力,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文学社的各项工作之中;
    8、文学社以星星雨作为会刊,刊物以“采集撷校园景点、阐发学生心声、陶冶读者情操、弘扬社会和校园主旋律“为核心内容;
    9、文学社会员要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分配任务,不得推诿;
    第七条:文学社对会员履行如下义务:
    1‘邀请有一定文学造诣的老师、专家对会员进行文学辅导、举行文学讲座;
    2、按时编辑校刊,在会刊上择优发表会员作品,对内容和题材佳的稿件将推荐到各级报刊杂志社;
    3、每学期评出优秀会员、编辑及文学社工作负责人;
    4、在团委批准同意下,不定期举行笔友会、改稿会、演讲会、辩论会等;
    5、向会员颁发“社员证“并传递文学信息;
    6、文学社派专人填写会员档案,毕业时转入个人档案;
    7、随时接受文学社的挑选。
    第八条:文学社聘请老师作顾问,全权监督本社活动及会费管理。团委老师负责并定时公开收支情况,接受领导监督。
    第九条:文学社常务机构,其设置情况另附;
    第十条:文学社以健全的规章制度来规范文学社会员的行为,其规定另附。
    第十一条:文学社负责人和会员均须遵守章程和社内决议,实事求实地宣传文学社,脚踏实地地搞好组织建设,对违反章程和社内决议,对文学社造成不良影响者,将视情节轻重作出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1、凡不服从组织安排作开除处理;
    2、对工作不认真、按时完成得,将其工作主要负责人免职,对其本人留职观察,按其表现再做处理;
    3、凡违反校规受到处分的作开除处理。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二00四年九月十四日起实施。


                                                                        孝感工业学校团委

学生组织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学生组织:

  • 下一篇学生组织: 没有了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在线咨询 | 校友录 | 意见箱 | 旧版网站 |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城站路235#  邮政编码:432100 
    制作 :计算机中心  E-amil:zyh-xg@163.com
    鄂ICP备06006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