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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孝感市纪委、孝感市监委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落实举措    
中共孝感市纪委、孝感市监委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落实举措
作者:未知    纪检监察来源:孝感市纪委监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9-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简称“鄂纪励十二条”),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现提出如下落实举措(简称“孝纪励落实十五条”)。

一、坚决保护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干部

1.对可免责的即免责,不影响对干部的任用。

主要包括:①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②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中,工作出现非故意过错,情节或后果不严重的;③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时,未完全按规定程序办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④在集体决策中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或保留意见的;⑤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的。

2.对可从轻、减轻的,即从轻、减轻处理。

主要包括:①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的;②工作中虽有较大错误或造成较大损失但有立功表现的;③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主动承担责任的;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十八大以前,本人有深刻检讨并主动改正的。

3.对可向组织部门回复不影响任用的,即及时明确回复。

主要包括:①工作中动机良好,虽出现一定失误,但后果不严重并自觉整改的;②因工作中的失误或错误,虽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但影响期已满,并自觉整改的;③虽有信访举报但反映的问题很笼统,或虽具体但经核查无证据证实的。

4.对受到打击报复的干部,坚定支持和保护。

对工作中坚持原则、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不怕得罪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予以支持和保护,并积极向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推荐使用。

二、坚决防止对干部造成不应有的精神困扰

5.避免多头调查、重复调查。

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分办交办工作,对涉及同一人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或一事涉及多人的,一般不多头分办交办,由一个部门承办;对已处理完结的举报件又被重复举报的,作了结处理,防止多次交办。

6.严格规范谈话、函询工作。

对信访举报内容不具体、可查性不强的,一般不作函询,通过谈心谈话提醒等方式处理。对需作函询的内容重复或相近信访举报,不作多次函询。对函询中干部所作说明合情合理的,予以采信,并于一个月内函复干部本人及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7.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

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及时在适当范围内通过适当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并适时向组织部门予以说明。

8.严查重处诬告陷害。

对诬告陷害者,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并通报曝光。

三、坚决审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9.慎重立案处置。

对一般性工作失误或轻微违纪违法行为,未造成实际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可以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不作党纪或监察立案处置。

10.慎用留置措施。

严格留置措施使用审批,凡积极配合调查的,一般不对企业负责人、科研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对科、教、文、卫等企事业单位技术骨干人员尽量不用或少用、短用留置措施。

11.重视申诉申辩。

认真听取干部的申辩申诉,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凡党员干部申辩申诉有理有据的,都应当予以采纳和纠正,决不冤枉一个好同志好干部;对申辩申诉理由不充分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好回复、解释工作。

四、坚决完善落实有关工作制度

12.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

会同组织部门、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理处分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回访,加强思想教育,切实在思想、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并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大胆干事创业。对认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及时向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反馈。

13.完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制度。

进一步修订内部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向相关征求意见部门反馈意见。对符合“鄂纪励十二条”等有关文件规定情形的,可以回复不影响干部奖励、表彰、任用的,即明确回复。

14.建立健全正确导向的考核评价制度。

进一步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的设定,对主动查处本地本单位违纪违法问题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不作减分处理或负面评价,并予以表扬。严格执行《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鄂办发〔2014〕45号),正确区分领导班子集体行为与领导干部个人行为、工作失职失责问题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审慎判断“一票否决”。

15.严格执行《工作规则》《工作规定》。

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纪执法、精准有力问责。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合乎民心民意,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中共孝感市纪委

         孝感市监委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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