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孝感工业学校 >> 纪检监察 >> 政策法规 >> 纪检监察正文
  • 关于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的通知
  • 作者:佚名    纪检监察来源: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点击数:6462    更新时间:2021/6/17
  •  

    各综合监督单位:
        为贯彻落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工作的部署,根据上级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加强开展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工作情况通知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各综合监督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的重大政治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将专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2.明确工作重点。对本单位及二级单位今年已举办及即将举办或者参与的有关庆祝活动进行自查,重点围绕是否存在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借庆祝名义进行商业炒作和营销;违规制售纪念币、纪念章、纪念品、销售“特供”“专供”产品等行为;违规搞各种集资、募捐、收费、摊派等活动;以庆祝为名进行各类献礼活动;庆祝活动过程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四风”问题的情形开展自查自纠。
        3.强化工作举措。一是要将监督事项纳入日常监督,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并及时向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报送有关处理情况。三是要制定专项工作机制,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确定联系人,强化沟通协调。
        6月25日下班前,请各单位将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的纸质版自查自纠情况及《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工作自查表》报送至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于已举办、参与的庆祝活动将活动方案、经费支出、报批情况等一并报送;即将举办、参与的庆祝活动及时将活动方案、经费预算、报批情况等报送至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备案。

        附件: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工作自查表

        联系人:景攀            联系电话:2281030

     

    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2021年6月16日

     

  • 上一个纪检监察:
  • 下一个纪检监察: 没有了